繼承 | 怎麼讓孫子直接繼承遺產?遺囑遺贈、代位繼承

代位繼承 遺贈 遺囑 孫子 繼承順位


遺產繼承的順序


依據《民法》第1138條的規定,繼承順位的設計主要是根據血親親疏遠近來分配遺產,並保障配偶的地位。除了配偶之外,繼承順位依序如下:

  1. 第一順位:直系血親卑親屬

包含子女以及孫輩,原則上由子女優先繼承,若子女在繼承開始前已死亡或喪失繼承權,則依《民法》第1140條規定,由孫子女得以「代位繼承」,承受父母原應繼承的遺產份額。

  1. 第二順位:父母

若被繼承人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,則由其父母繼承。

  1. 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

在沒有子女、孫子女與父母的情況下,兄弟姊妹成為繼承人。

  1. 第四順位:祖父母

若以上各順位繼承人均不存在,才由祖父母繼承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配偶在所有順位中皆有繼承權。例如配偶與子女同屬第一順位時,依《民法》第1144條規定,遺產應由配偶與子女平均分配,確保財產能由與被繼承人最親近的親屬繼承,並兼顧婚姻家庭的保障。


什麼情況下孫子可以繼承遺產?

代位繼承的方式

在一般情況下,若被繼承人的子女(也就是孫子女的父母)仍在世且具備繼承權,孫子女並無法直接跨過父母繼承祖父母的遺產,孫輩僅能在特殊的情況下,透過「代位繼承」取得祖父母的遺產份額,可能的狀況如下:

  1. 父母喪失繼承權

    喪失繼承權規定於民法第1145條,包含繼承人以詐欺或脅迫的方式讓被繼承人立下、變更遺囑,又或者是對被繼承人有過重大虐待侮辱等狀況。
    (詳細介紹:遺產繼承 | 不孝子女繼承限制:喪失繼承權)

  2. 父母拋棄繼承

    依據《民法》第1174條規定,繼承人若欲拋棄繼承,必須在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,以書面向法院提出,拋棄繼承後,繼承人不僅喪失取得遺產的權利,同時也免於承擔被繼承人未清償的債務責任,如果孫子女的父母自願拋棄繼承,孫子女即可以通過代位繼承取得父母應繼承的遺產份額。

直接繼承的方式-訂立遺囑指定孫子為受遺贈人

雖然孫子女在法定繼承順位中並不優先於子女,但祖父母可以通過訂立遺囑,指定孫子女為受遺贈人,直接將部分或全部遺產遺贈給孫子女,這樣孫子女即可不依代位繼承的條件,直接取得祖父母的遺產。

(詳細介紹:繼承 | 什麼是遺贈?遺贈可以對抗特留分嗎?)

 

如何確保孫子能順利繼承遺產?


綜上所述,為了確保孫子女能順利繼承遺產,最推薦通過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來進行安排,祖父母若希望將遺產直接留給孫子女,應在遺囑中明確指定孫子女為受遺贈人,才能避免因法定繼承順位而導致孫子女無法直接繼承的情況。補充說明:訂立遺囑時,需注意遺囑的合法形式,例如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、簽名並記載年月日,若選擇公證遺囑,則需經由公證人見證,確保遺囑具備法律效力。
此外,祖父母也可以考慮在生前進行部分財產的贈與,將財產直接過戶給孫子女,但需要注意的是,這可能會涉及贈與稅等稅務問題。依照台灣的稅法規定,贈與財產超過一定額度時需繳納贈與稅,且贈與在被繼承人去世前兩年內的財產仍然會被視為遺產的一部分,受到特留分的影響。因此,若祖父母打算在生前贈與財產,應做好稅務規劃,並諮詢專業的法律或財務顧問,確保贈與過程合法且符合家族的長期利益。
避免遺囑或贈與引發家庭糾紛,祖父母可以在訂立遺囑或進行贈與時,與其他繼承人進行溝通,讓所有繼承人了解祖父母的財產分配意圖,減少未來爭議的可能性,如果涉及複雜的家庭關係或較大額的財產,還是建議聘請專業律師協助安排繼承計劃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,律師可以根據個案情況,提供最合適的法律建議,也能協助訂立完整遺囑,並確保孫子女能在法律保障下順利繼承祖父母的遺產。
 

[繼續閱讀:這樣寫遺囑才有效!確保法律效力標準流程-遺囑範例範本分享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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